乌兹别克斯坦四座城市电动垃圾收运车(8立方米和12立方米)及充电站
摘要
机器翻译,请以原文为准为希瓦、吉扎克、扬吉尔、哈瓦斯特四座城市采购电动垃圾收运车(8立方米和12立方米)及充电站。一个标包,单阶段公开招标。中国电动环卫设备制造商是天然的潜在投标人。
主要要求
| 标包 | 8立方米及12立方米电动垃圾车;充电站 |
|---|---|
| 程序 | 公开招标,单阶段单信封 |
| 投标保证 | 银行保函 |
可能的参与方式
- 直接供货——如未设限制措施且所在国规则允许。
- 与当地供应商或集成商合作。
- 本地化生产——满足要求后参与未来采购的途径,而非赶上当前招标的办法。
此项目不适用俄罗斯国民待遇规则。根据公告,投标向所有国籍的投标人开放(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国家为准);需提供银行保函;招标文件需申请获取,费用300美元。
参与方式需根据国家、程序及采购文件核实。